关于鲁迅文章的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04:52:28
关于鲁迅文章的读后感

关于鲁迅文章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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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文章的读后感
鲁迅的文章读后感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划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鲁迅是个有抱负的人,所以他的文章也是爱国或对国有贡献的

这家伙是个喜欢写拗口文的大作家

多看看别人的..
被鲁迅骂过的林语堂了陈西滢了之类的

鲁迅的读后感
鲁迅,1882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都昌坊口一个封建士大夫家庭,7岁启蒙,12岁就读于三味书屋,勤学好问,博闻强记,课余喜读野史笔记及民间文学书籍,对绘画艺术产生浓厚兴趣,自此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他不囿于四书五经,多方寻求课外读物,努力掌握历史文化知识。
绍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特别是众多越中先贤的道德文章,给鲁迅的思想以很大的熏陶和影响。鲁迅少年时代,祖父因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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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读后感
鲁迅,1882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都昌坊口一个封建士大夫家庭,7岁启蒙,12岁就读于三味书屋,勤学好问,博闻强记,课余喜读野史笔记及民间文学书籍,对绘画艺术产生浓厚兴趣,自此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他不囿于四书五经,多方寻求课外读物,努力掌握历史文化知识。
绍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特别是众多越中先贤的道德文章,给鲁迅的思想以很大的熏陶和影响。鲁迅少年时代,祖父因科场案下狱,父亲病故,家道从此中落。鲁迅由一个封建士大夫大家庭的长房长孙,变成了一个破落户子弟。家庭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大变故,使少年鲁迅饱受人间冷暖,世态炎凉,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认识到封建社会的腐朽和没落。鲁迅母亲鲁瑞,农民的女儿,品格高尚,对鲁迅影响很大。
1898年春,鲁迅离开故乡,满怀人生新的希望,考入了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翌年,因不满学堂的“乌烟瘴气”,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他广泛接触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阅《时务报》,看《天演论》,深受维新思潮和进化论学说的影响,初步形成“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的社会发展观。
1902年,鲁迅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官派赴日留学。他先入东京弘文学院学习日语,后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习医。因深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浪潮的影响,积极投身于反清革命的洪流之中,课余“赴会馆,跑书店,往集会,听讲演”,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誓言。1906年,鲁迅在事实面前,有感于国内同胞的愚弱,认识到改变国民性的重要,便毅然弃医从文,迈出了人生道路上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选择了文学艺术,以笔作为自己救国救民的战斗武器。他参与筹办文艺杂志《新生》,撰写了《人之历史》、《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等早期重要论文。鲁迅认为,中国的严重问题在于人,不在于物;在于精神,不在于物质;在于个性,不在于“众人”;要“立国”,必先“立人”,而“立人”的关键,在于个性的觉醒与精神的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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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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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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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