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实践没有取得成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8 23:57:56
为什么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实践没有取得成功?

为什么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实践没有取得成功?
为什么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实践没有取得成功?

为什么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实践没有取得成功?
国民党政府开始重视农村问题,一方面组织了一些专家学者研究解决农村破产、乡村重建的问题,一方面着手加强农村的控制,出台的乡村改造方案,就是所谓的乡村自治或者地方自治.乡村自治是一个清末民初以来的老话题,自从清末农村破产境况引起人们注意以来,乡村自治就被当成一个解决农村难题的灵丹妙药屡屡被人提起,当然,在各种各样的方案中,有的是要复古,有的则是求新.然而这次由蒋介石钦定的旧话重提(南京政府的地方自治法案,1929年公布),却被赋予了与从前截然不同的内涵.
国民党的乡村自治首先的内容是行政意义上的乡村政治清理,其中包括清理和健全乡村行政系统,重新划分县以下的行政区,建立健全各级机构,清查户口,健全和完善地方武装.由于国民党政府并没有真的想要实行乡村自治或者地方自治,之所以如此作为,外部的因素是欧美国家的一些民间组织的推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河北定县自治实验),和一些学者的鼓吹(晏阳初、梁漱溟、李景汉等),内部因素则是国民党和政府若干“有识之士”想借此强化乡村控制,防共反共.在推行乡村自治时,国民党内部尚未统一,各色新老军阀之间的战争正方兴未艾,国民党和南京政府说了最算的人蒋介石此时其实并没有心思管这件事.所以这种假模假样的自治运动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它的半途流产,虽然有的地方做了一些统一基层的行政区名称和清查户口的表面文章,但关键的自治却没有推行下去,甚至连表面文章都没有,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村民大会这回事.连半官方的舆论都说国民党政府的这场“乡村自治”,“名为自治,实为官治”.
国民党政府乡村自治或者乡村改造的第二项内容,是土地整理、田赋整顿和租佃改良三位一体的乡村改良计划.由于国民党在乡村缺乏起码的权威,不得不依靠武化和劣化的地方精英来打通上层和下层,实际上等于将它们在农村的统治基础建立在这些地方精英上面,乡村行政系统因而被地方精英所把持.既然国民党政府赖以推动乡村改良的主要杠杆--行政手段受制于地方精英,所以凡是损害他们利益的所有改革自然无法推行.田赋短收是困扰清末以来历届政府的老问题,原因大家都清楚,无非是地方豪绅的隐田不报和拒不交纳,还有地方各级官吏经手中饱以及直接征收人员的上下其手.这两个原因实际是一个,都是地方精英尾大不掉的问题.问题是既然南京政府要依靠他们,就不可能阻止他们受取好处,抛开历史的惯性不说,仅就当时而言,地方精英也自然会将这种“非法”的收入当成应得的报酬.所以,尽管国民党中央和省政府花了不少力气,下了如山般的文件,田赋整顿还是毫无起色.30年代初,厘金取消,省级以下的政府开支只能依赖田赋,田赋整顿无望,于是为了应付日益增加的开支,只好加捐增税(大幅度增加田赋附加),最后又都落到农民头上.
乡村自治是国民党政府防共措施的温和版,在这个版本中,唯一还算落实了的就是乡间行政机构的清理和重建,其他的凡是带点西化意味的措施不是付诸东流,就是表面文章,作戏给外国人看的,所有的村(乡)民大会和居民委员会之类的东西,与农民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实际上没有选举过任何压在他们头上的“乡官”. 象闻钧天这种与国民党政府很接近的学人,都不得不承认,从民初以来包括国民党统治的这几年(1928-1932),“所谓地方事业,不操之于官,即操之于绅;等而又下之,又操之于棍痞.生杀欺夺,民之所能自存者几希,民之所能自主者几希,民之所能以自致其治者亦几希矣.且连年多故,兵匪劫持,流民载道,其或幸存,苟且旦夕者,仅一稍恃其自卫自保之力耳.” 国民党和政府的核心人物,此时的农村改革思路,除了强化行政手段,以国家政权直接干预乡村之外就没有了第二个.这条路其实是从清末的满族贵族开始就已经尝试过了,但是国民党似乎还只能沿着走下去,显然,他们的作法与阎锡山在山西搞的“村本政治”并无二致,但效果却远逊之,正因为如此,国民党的乡村自治对当时中国农村影响并不大,南京政府所力图达到目标自然也没有达到,所以,很快,随着共产主义的威胁日益加剧,他们实际上放弃了“自治”这块带有西洋味的遮羞布,直接斥诸传统最赤裸裸和冷酷的资源,恢复并强化保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