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衙门有哪些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7 18:55:10
清朝衙门有哪些

清朝衙门有哪些
清朝衙门有哪些

清朝衙门有哪些
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
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
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3.关于南书房
南书房在乾清宫的南庑,原是康熙皇帝读书之处,后来又选召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康熙皇帝在闲暇时,便由他们陪侍赋诗作画等,进而参预机务,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不过,南书房只在康熙帝时才具有这种特殊地位.
4.军机处的设立
雍正七年(1729年),正值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部作战,为了能及时处置军情,遂在内廷设军需房,直接转达前线军情及皇帝旨意,这样既可省去内阁的复杂手续,而且不易泄密.后又称军机房,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其职权也扩大为参预全部军国大政.由于军机处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使得皇权专制达到最高峰,所以尽管它不是正式官署,却一直保留下来,并在清朝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称为“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无定员,多者六、七人,一般以特选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充任,清末也有亲王入选.领班的军机大臣叫作“首揆”.
军机大臣在军机处轮班值日,准备皇帝随时召见,商议军国大政.军机大臣也要根据皇帝意见拟定谕旨,发布到有关部门,叫作廷寄.当时,内阁发出的各种文件叫“明发”,相比之下,军机处的廷寄较明发具有勤、速、密的突出特点.
对于资历浅的军机大臣,授予“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其地位稍低,班次在后.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主管军机处的日常文书工作、撰拟谕旨、文稿等.
二、其它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掌,如六部、九卿、五寺、二监等,都和明朝一样,只是理藩院为清朝所特设.
理藩院,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专门掌管蒙古、西藏及新疆各地少数民族事务.此外,理藩院也分管部分外交、通商事务,如设俄罗斯馆等,直至咸丰时才把外交、通商等职掌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三、清朝的都察院
清朝的都察院同明朝一样,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正、副长官.明朝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在清朝归并入都察院.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十五道监察区,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分掌稽核各道的刑名案件等,并且有权稽察在京各衙门事务.
都察院还在京城设五城察院,分东、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设一衙门,以巡城御史为长官,专察京城地方的机构和官员.
此外,清朝督察院还设有宗室御史处,专门稽察宗人府事务;设稽察内务府御史处,专门稽察内务府事务.
四、清朝的地方官制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五、清朝末年的官制改动
清朝后期,西方帝国主义闯进了中国的大门,他们借口通商,一步步侵夺中国的主权.这时一些人想通过变法维新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新的形势迫使清政府对封建的职官制度不得不做某些调整.政府部门有增有减,有的改名.但是已经丝毫不能挽回整个封建制度的垂死命运了.